对于未能对所生产的化学品执行强制评估的公司,韩国将在 11 月 21 日终止宽限期。
根据之前的《有毒化学品控制法案》(TCCA),韩国政府要求对“新化学品”进行危险评估,此类化学品既不是在 1991 年前指定为合法分销的化学品,也不是在 1991 年后根据 TCCA 可免于评估的化学品。
在 1 月,《韩国化学品注册和评估法案》(又称 K-Reach,也是一项类似的危险评估要求)取代了 TCCA。但是韩国政府规定,对于在 2005-2014 年期间生产或进口“新化学品”超过 0.1 吨的公司,只要主动向环保局提交报告,就可以暂时不执行评估。
主动提交的报告中包含了注册表单和其他必需的档案文件,将送交韩国国家环境研究院进行审查。提交此类报告的公司已免受处罚,处罚力度最高可达 5,000 万韩元(44,146 美元)和五年刑期。
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些供应商的危险评估豁免期就会终止。
“我们之所以实施这一宽限政策,是为了防止即便在 K-Reach 颁布后,还会暗中交易在没有危险评估的情况下所生产或进口的化学品。”环保局的官员 Lee Byung Hwa 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说。“主动提交报告的期限结束后,对于任何违反化学品法规的行为都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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