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最高法院上周驳回了石油公司有关复议或修订一条 11 月法令的申请,其中这项法令要求几家石油公司搬出马尼拉石油产品终端。法院的命令要求彼得龙、壳牌和雪佛龙在 7 月中旬前搬出潘达肯油库。
3 月 10 日的庭内投票结果为 11-2,所以最高法院确认其之前的裁定,即宣布马尼拉城市法令 8187 违反宪法。该法令允许石油公司继续在潘达肯油库运营。
“法院指出其决定是明确的,即宣布城市法令 8187 违反宪法,且只要潘达肯油库终端的继续存在仍受到威胁,则该法令将始终无效。”法院发言人 Theodore Te 说。
上个月,壳牌提交了一份复议申请,要求允许让相关专家出庭证明油库是安全的并且不存在安全风险。
但 Te 说壳牌的申请被拒绝了,因为呈现的原因是由法院决定的。
雪佛龙已于 2014 年中停止了运营,但仍然逗留在油库,该公司要求法院明确说明其能否逗留在油库。Te 说该请求也被拒绝,因为法院不同意该公司有关收回产品但仍逗留在油库的立场。
最后,法院还拒绝了彼得龙关于最迟 2016 年 1 月份单独搬离油库的请求。
法院称裁定中描述的截止时间“应一字不差地执行”。
在 11 月份的裁定中,最高法院命令这三家石油公司在 45 天内向马尼拉地区法院提交全面搬迁计划。其中还要求必须在 1 月中旬截止日期之后的 6 个月内完成搬迁工作。但没有一家公司在截止日期之前完成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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