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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碳关税正式通过,将对中国石油石化行业产生五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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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也称碳关税)走完全部立法程序,正式通过。欧盟CBAM将于今年10月1日生效,但设置了过渡期,到2026年开始逐步实施。据此,欧盟将对碳排放水平较高的进口产品征收相应的费用。欧盟CBAM涉及气候变化、国际贸易和地缘政治等多项全球性重大议题,对与欧盟贸易往来密切的国家,特别是作为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的中国,或将产生较大影响。
 欧盟将对碳排放水平较高的进口产品征收相应的费用
 
当地时间4月25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也称碳关税)走完全部立法程序,正式通过。欧盟CBAM将于今年10月1日生效,但设置了过渡期,到2026年开始逐步实施。据此,欧盟将对碳排放水平较高的进口产品征收相应的费用。欧盟CBAM涉及气候变化、国际贸易和地缘政治等多项全球性重大议题,对与欧盟贸易往来密切的国家,特别是作为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的中国,或将产生较大影响。
 
欧盟CBAM启动进入倒计时
 
当地时间4月25日,欧盟理事会投票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标志着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走完了整个立法程序,正式通过。
 
根据欧盟CBAM法案,在货物贸易进出口环节中,欧盟将对碳排放水平较高的进口产品征收相应的费用或碳排放配额,因而该法案也被称作“碳关税”。该法案目前涵盖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和氢等领域,将于今年10月1日生效,但设置了过渡期,到2026年开始逐步实施。在过渡期结束之前,欧盟还会评估是否将碳关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其他存在“碳泄漏”风险的行业。
 
设置过渡期,2026年正式实施
 
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将于今年10月启动,2023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2026年将正式实施,2034年全面运行。自今年10月1日起,出口企业就要开始向欧盟提供碳排放数据。
 
在过渡期内,欧盟进口商每季度向欧盟CBAM主管机构提交进口货物含碳量信息报告,但无需缴纳碳关税。首份季度报告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提交,内容包括进口货物总量、直接和间接碳排放总量,以及在原产国支付的碳价。
 
从2026年起,欧盟将对世界范围内(除冰岛、挪威、列支敦士登、瑞士等部分豁免国)出口欧盟的应税产品开征碳关税,征收范围覆盖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及氢等行业,以及特定条件下的间接碳排放和部分下游产品。只有经授权的CBAM申报者才允许从欧盟以外进口货物。申报者须向CBAM监管机构报告前一年的进口货物总量、货物碳排放总量,以及相应的CBAM证书数量,并扣除在国外支付的碳价。
 
逐步取消免费碳配额,设置统一碳关税管理机构
 
考虑到CBAM的公平性,欧盟规定要求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中的免费碳排放配额将从2026年开始逐步削减,直至2034年完全取消。为保持欧盟碳市场与CBAM的一致性,CBAM将逐渐变成免费碳排放配额的替代品,CBAM的生效速度与欧盟碳市场免费碳排放配额的淘汰速度同步。
 
欧洲议会将在欧盟层面设立统一的CBAM管理机构,这将比设立27个成员国机构更加高效、透明,且运行成本更低。
 
欧洲议会希望碳关税收入用于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制造业低碳转型,以实现欧盟气候目标和国际承诺。
 
碳关税公平性遭质疑
 
目前,国际上和欧盟内部的行业组织对CBAM的公平性方面存在较大争议,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提出不应该对不同国家进口的同类产品实施歧视待遇,国民待遇原则要求不应区别对待进口和国内生产的同类产品,但欧盟CBAM显然从碳排放的角度对产品进行了“区别对待”。
 
二是根据国际气候治理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要求,不同国家应按照本国的实际情况承担不同程度的碳减排责任,但欧盟CBAM变相将欧盟境内的碳减排成本转移给发展中国家。可以预见,未来欧盟CBAM的实施仍面临多方阻力。
 
加强碳排放管理能力建设 是应对CBAM的有效措施
 
欧盟将于2026年开始正式征收碳关税,2034年免费碳配额将降为零。从长期来看,由于CBAM对有机化学品和塑料及其制品征收碳关税,所涉贸易数量和金额较大,将对石油石化行业产生较大影响。随着欧盟碳关税征收范围扩展及全球仿效,其影响可能进一步扩大。
 
欧盟CBAM正成为发达国家在气候问题上设立国际贸易新规则的风向标。对此,应高度关注碳关税等新的碳议题和碳规则可能对我国石油石化行业转型发展,以及对我国实现“双碳”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
 
动态评估CBAM及国际碳政策影响,提早布局应对
 
我国石油石化行业应顺应全球和国家“双碳”目标要求,在前期已大量开展节能和提高能效、发展清洁低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调整产业结构、开展低碳降碳技术研发示范、参与全国和地方碳排放权交易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双碳”工作,将低碳发展与能源转型和数字化转型相结合,把“双碳”战略作为未来发展的关键战略之一,制定自上而下的规划和清晰的行动路线图。
 
对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和技术进展,石油石化行业应继续密切跟踪研究。欧盟在碳关税设计和实施方面居于全球领先地位,应加强对CBAM政策法规的跟踪研究,评估其对碳贸易规则和石油石化行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把碳关税影响纳入石油石化行业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
 
从环保合规管理、“双碳”管理体系和制度、产业和市场布局调整、科技创新攻关、新能源新材料替代、碳减排工艺技术改造、碳成本纳入项目评估、碳排放碳足迹标准与核算、低碳零碳产品和服务认证、逐步减少高碳高耗能产品生产和出口、参与碳交易市场建设等领域,石油石化行业需要全方位统筹谋划,提早布局,为有效降低产品及服务的碳足迹提供科学可行的方案。
 
强化碳排放管理意识,加强石油石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
 
加强石油石化产品产供销储运全环节、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管理,根据石油石化企业原料供应和产品生产的实际情况,摸清碳排放情况,探索建立监测、评估和报告产品碳足迹、碳成本(包括可量化的碳税成本)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和数据平台体系。这是减碳目标下优化石油石化企业决策、生产、运营、物流、服务、贸易的基础,也是应对欧盟CBAM乃至全球性碳关税的有效措施之一。
 
积极扩大、更新石油石化产品碳足迹数据库,推动石油石化产品碳足迹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定,进而推动石油石化产品低碳认证,有利于打造石油石化企业绿色低碳形象,进一步增强产品认可度和客户黏性。
 
加强协同合作,构建全行业碳排放管理体系
 
积极参与并推动我国石油石化行业及产品碳排放核算体系建设。加强与供应商、服务商、下游客户、技术研发团队、机构组织等利益相关方的合作与协作,参考借鉴国际标准,推动建立适应我国石油石化行业发展的碳排放管理体系,即从顶层设计、法律、管理、技术等多层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MRV)和碳信息披露制度体系,构建我国石油石化全产业链全行业协同联动机制。积极参与国家碳税相关政策研究和制定,加快适应碳交易市场、碳税等碳减排政策框架体系,着力推动石油石化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欧盟碳关税政策对我国石油石化行业的五大影响
 
作为首个与气候变化相关的贸易措施,欧盟CBAM将成为全球碳定价政策的新风向标,对全球经济贸易秩序乃至市场话语权产生深远影响。欧盟CBAM涉及气候变化、国际贸易和地缘政治等多项全球性重大议题,对与欧盟贸易往来密切的国家,特别是作为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的中国,也将产生较大影响。
 
中国有机化学品、塑料及其制品和钢铁出口欧盟贸易将受较大影响
 
欧盟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为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欧中贸易额达到8563亿欧元,同比增长22.8%,其中,欧盟自华进口额为6260亿欧元,同比增长32.1%。
 
CBAM涉及行业中,中国有机化学品、塑料及其制品、钢铁和铝2022年对欧盟出口额分别为349.9亿欧元、175.2亿欧元、57.1亿欧元、53.3亿欧元,共占中国对欧盟出口总额的10%左右。水泥、化肥、氨等商品出口额较少,在2022年中国对欧盟出口总额中的占比不足1%。
 
从出口量看,2022年,中国钢铁和铝行业对欧盟的出口量分别为359.9万吨和95.2万吨,而水泥和化肥行业对欧盟的出口量较小。2022年,中国有机化学品和塑料及其制品行业对欧盟的出口量分别为349.9万吨和428.5万吨。
 
根据我国产品碳排放数据(包括电力、运输等)及2022年欧盟平均碳价81欧元/吨,估算2022年我国向欧盟出口产品所需缴纳的碳关税:塑料及其制品达27亿欧元,有机化学品达27.5亿欧元,钢铁产品达12.9亿欧元,铝产品达12亿欧元,化肥、水泥和氨出口额低,碳关税相对较少。

欧盟CBAM逐步实施,或加剧我国基础大宗石油石化产品的市场竞争
 
我国出口欧盟的石油石化产品数量较少,但总体金额不低,尤其是纳入征税范围的有机化学品和塑料及其制品所受影响较大。
 
由于欧盟CBAM暂未考虑对成品油征税,所以成品油出口欧盟基本不受影响。然而,欧盟此前曾将成品油纳入CBAM“待讨论”范围,预计未来仍有可能对其征税。
 
有机化学品和塑料及其制品等化工品所受影响较大。纳入征税范围的有机化学品和塑料及其制品,从单一品种看,我国出口欧盟数量均较少,但出口额较大。如果塑料制品对欧盟出口受限,反过来必然影响我国上游原料合成树脂需求,进而影响乙烯和炼油行业。
 
欧盟实施碳关税政策,将会造成全球石油石化产品贸易格局加速演变。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对欧盟出口化学品及相关产品较多。未来欧盟CBAM实施后,这些国家为避税可能转而加大对华出口,导致我国国内市场竞争加剧。
 
欧盟CBAM引其他发达国家效仿,我国石油石化行业出口或面临更多碳关税
 
欧盟碳关税若落地,将引起其他发达经济体效仿,推出各自的碳关税政策。
 
美国也是碳关税的积极践行者,一直努力建立美国碳边境调节机制。2022年6月初,美国推出《清洁竞争法案》,将建立碳边境调整机制作为贸易工具,激励外国生产商进行更深层次的脱碳,并保护美国企业。该法案覆盖25个行业,其中包括石油、天然气、化肥、钢铁等高碳排放行业。
 
另外,加拿大、英国和日本也在积极观望。日本于2020年底提出“绿色增长战略”,明确表示考虑与其他国家合作解决碳泄漏问题。2021年8月,加拿大开始对碳关税正式咨询公众意见。英国正在与欧盟就碳关税合作展开讨论,英国政府于今年3月底公布了一系列环境和能源安全政策,包括一项可能对碳密集型商品征收碳关税的问询。
 
欧盟CBAM催生更多环保措施叠加共振,未来塑料行业将面临更多挑战
 
欧盟曾针对塑料行业立法,要求到2025年,欧盟市场再生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占比不低于25%,2030年不低于30%。欧盟还曾宣布对不可回收塑料包装按800欧元/吨征收塑料包装税,但从跟踪情况看,这一项税还未实际落地。此外,欧盟还禁止发泡聚苯乙烯等10种一次性塑料产品进入欧洲市场。
 
英国也宣布了类似政策,要求在英生产或出口英国产品塑料包装中再生塑料含量如果低于30%,则须按300英镑/吨向英国税务机关缴税。
 
据国外机构初步测算,欧盟推行塑料包装税后,包装成本将上升20%~60%,产品成本随之上升3%~8%。短期看,这些措施会推动欧盟加快塑料包装替代,同时塑料回收率也会快速提高。长期看,这将倒逼石油石化产业,尤其是塑料相关产业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加速推进产品绿色化、低碳化和高端化。
 
或带动中国碳减排政策与欧洲对标,并拉高我国碳价
 
欧盟CBAM规定了两种碳排放量抵扣情形,一是欧盟进口商可扣除进口产品在其生产国已经抵扣的碳排放额度,二是可参考欧盟同类产品企业获得的免费碳排放额度获得减免,然而,未来欧盟免费碳排放额度将逐步取消。
 
我国碳交易市场正处于发展初期,目前仅纳入发电行业,未来有望逐步纳入钢铁、水泥、化肥、铝、石化等部分高碳排放行业,届时中国出口欧盟的钢铁和铝等产品将可抵扣碳价。
 
参考全球特别是欧盟碳减排政策体系的发展路径,预计我国碳排放政策体系在顶层设计上,将逐步缩减免费碳配额比例,并设置碳排放总量上限,加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市场化进程。
 
目前约20个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在欧盟地区)同时采用碳市场交易和征收碳税来降低碳排放。“双碳”目标下,已有我国学者呼吁在碳市场基础上加征“碳税”,有关政策动向值得关注。
 
随着碳排放问题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预计各国碳交易机制设计将趋同,各地区碳价水平和走势也将趋于一致,呈现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特征。2022年,我国碳市场年度成交均价为55.3元/吨,而欧盟平均碳价为81欧元(约合人民币617元)/吨,为我国碳价的11倍。预计2025~2030年,欧盟碳价还将上涨35%。据此推断,我国碳排放交易价格也将呈现较快上涨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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