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数额巨大的假冒注册商标案件,涉及到“长城”、“美孚”、“壳牌”、“喜力”、“劲霸”、 “统一”、“昆仑天鸿”、“玉柴”、“中国重汽”等知名润滑油品牌,涉案6人均被判刑。
张强、张明、张翠和张红是亲兄弟姐妹,2012年至2013年期间,他们和其中两人的丈夫、妻子共6人从老家来到镇江租住厂房,生产假冒的润滑油出售牟利。其中,张强牵头在镇江市丹徒区上会镇工业区租用了厂房,并伙同张明等人先从广东等地购进空桶及伪造的“长城”、“美孚”、“壳牌”、“喜力”、“劲霸”等商标标识,后又从江阴购入润滑油基础油。
在租用的厂房内将润滑油基础油进行简单加工后灌装进空桶内,贴标后以虚假身份将假冒的润滑油销往江苏多地,经计算,张强等人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近50万元。
质量检测报告显示,公安机关扣押的张强等人尚未销售的“劲霸”“玉柴”等桶中的润滑油不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
法院审理后认为,6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合议庭根据6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情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的处罚,并分别处以3万至20万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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