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司法救助协会举行首次救助金发放仪式
2012年3月26日上午,省内首个民间司法救助基金——江阴市暨阳司法救助协会在江阴法院正式成立并进行了首批救助基金的发放,协会向3名受援者发放了1万元的爱心救助款。
江阴市暨阳司法救助协会旨在向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而陷入困境的受害者给予援助。市人民法院院长弓建明表示,司法救助协会的成立是开展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的首次尝试,此举将极大地缓解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困难,让弱势群体感受到社会和政府的关爱。以往,司法救助基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由于资金来源单一、经费较少、救助效率相对不足。江阴法院积极创新司法救助理念,带头设立江阴市暨阳司法救助协会,这一举措得到了江阴本土民营企业家的积极参与。截止目前,已有江苏新暨阳集团等民营企业及40位民营企业家相继加入协会,筹集救助基金约65万元。
作为救助协会的发起者和第一任会长,江苏新暨阳集团董事长叶卫春先生在会上发表讲话;作为政协常委,他深感责任重大,在做大做强企业的同时,需更多地关注社会的各个阶层。司法救助协会是帮助弱势群体摆脱生活困境的慈善机构,是充满了爱心与关怀的社会组织,感谢政府为企业家搭建了一个感恩社会的平台,我希望在故乡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爱的阳光。协会将尽心尽责地管理好每一笔资金,让大家切实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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