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记者从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了解到,今后,凡是出现施工和设备质量事故者将终身禁入炼化系统承包商名单。
据统计,集团公司近年来发生的工业生产亡人事故中,承包商事故占70%以上。承包商施工作业成为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为加强对承包商监管,中国石油集团出台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年度评价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等管理规定,要求对承包商的作业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其整改。各地区分公司通过工艺、设备、安全三方联检,要求承包商严格按照规定和作业方案,步步确认,防止承包商走捷径、省工序,做到了施工作业全面受控,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同时,避免了施工作业中的事故。
各地区分公司建立合格承包商档案,从资质能力、人员配置、资金状况、施工业绩、评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上缴情况等方面严格审核承包商资质,确保选取有实力、有能力、信誉良好的承包商。承包商一旦出现不符合项,立即出局。对于检维修项目则综合考虑承包商实际施工能力、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评价其是否具有承接项目能力,杜绝二次分包等现象出现。
各地区分公司同时监督引导承包商建立自主管理体系,组织承包商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生产管理标准的培训学习。《实施细则》经过一年多运行取得了较好效果,有效遏制了“三违”现象的发生,提高了承包商的自主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了承包商队伍的整体素质,施工现场逐步规范文明,确保了施工现场的本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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