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对望牛墩镇某润滑油店进行检查时,在该店内缴获假冒注册商标品牌的润滑油产品68桶(涉案金额57000余元)、销售账本、抽油泵、空桶等物品一批。
据介绍,从2014年5月开始,杨某通过购买散装润滑油、空油桶,将散装润滑油分装进贴有假冒某注册商标的空桶,并将这些假冒产品放在望牛墩某润滑油店对外销售牟利。截至2016年1月,杨某共销售假冒润滑油产品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近日,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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