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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再查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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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7月29日,青岛市多个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
山东再查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

为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7月29日,青岛市多个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为期三个月,严查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黑加油站点仍存在,影响大
 
青岛因港兴市,是物流运输大市,重型柴油车保有量大,如果油品质量管控不好,移动源污染将给大气环境质量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我省是地炼大省,出产原油,在一些地区还存在土炼厂、黑炼窝点等,一些非法生产的不合格油品比较容易流入青岛市成品油市场,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增加了青岛市成品油质量监管的难度和打击“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的难度。
 
去年11月以来,青岛市商务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各区(市)政府迅速行动、制定方案、成立组织、建立机制,推进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也查处了一些黑加油站点,但工作中还存在不担当、不做为、部门间相互推诿扯皮等严重问题,影响了对“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的打击力度,降低了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职责担当,合力攻坚,全力推进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突出重点,切实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用成品油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引导道路运输企业依法依规使用车用柴油。商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流通监管,引导成品油经营企业合法经营。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持续高压态势,税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坚决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及流动加油罐车。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查无照及相关无证成品油生产经营行为。公安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及时发现隐藏在居民区、城乡结合部、废弃厂房等区域的非法储存和加油站点,从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全环节打击犯罪。要关注并加强对利用微信、网络、社交媒体等一些新的手段从事违法销售的经营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资质资格的监督检查。应急部门要加强对成品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监督检查。商务部门发现擅自设立加油站的,要及时依规处理,必要时提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查处违法用地、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依据《建筑法》、《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查处建筑工程违法施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行为。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市)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辖区成品油监管和打击黑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成品油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黑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和非法勾兑窝点的巡查、预警,强化部门执法联动,形成部门监管强大合力,消除非法经营黑加油站点及流动加油车经营生存空间。
 
规范做好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管理
 
认真落实省应急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消防增援总队等七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监管的意见》。各区(市)政府要及时对本辖区内企业建设的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进行排查清查和确认,经确认符合规定要求的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各区(市)政府要会同交通运输、应急等相关部门及时提出整改处置意见,并抓好落实。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涉及企业运营成本,涉及企业经营效益,涉及青岛市营商环境,工作中坚决反对简单粗暴,一刀切等形势主义、官僚主义的方式,以免引起社会矛盾和企业不满,影响我市的营商环境。
 
疏堵结合,规范现有加油站的日常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加快推进零售终端市场建设,挤压非法黑加油站点及流动加油车生存空间。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组织企业签定诚信经营承诺书,加大对进油渠道、油品标号和油品质量的检查力度,对油品质量检测率实施全覆盖;严厉打击销售不规范及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油品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和未达到环保、防雷等硬件设施要求的加油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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